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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: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

时间:2024-05-11 02:30:13 出处:焦点阅读(143)

  人民网北京2月11日电 (记者车柯蒙)近日,税务税综算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总局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,月日符合相关规定的起启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。

  根据公告,动个得年度汇2021年度终了后,税务税综算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总局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月日稿酬、起启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动个得年度汇收入额,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税务税综算专项附加扣除、总局依法确定的月日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,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,起启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,动个得年度汇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,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。

 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,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。

  那么,具体什么情形下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?

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: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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